首页>>资讯 > >>正文

【地评线】黄河网评:以法为盾,守护校园平安

2023-04-21 15:36:59 来源:黄河新闻网


(资料图片)

4月19日,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,对《太原市学校安全条例》进行解读。《太原市学校安全条例》在今年4月1日已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,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。

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保障学生健康成长、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,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。《太原市学校安全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已经出台并即将实施,我们要以此为契机,不断运用法治力量,提高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,推动形成完善的学校安全保障与风险防范体系,保障学生、教职员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。

要聚焦目标抓宣传。针对近年来广受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,《条例》明确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、学校、学生监护人、学生等不同主体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职责与义务,分别规定了教育、公安、司法、住建、城管、卫健等相关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。这些规定,有的是以前各部门就有的职责,有的是新职责。为此,要抓好《条例》的实施,我们必须聚焦目标,采用新闻发布会、专家讲解等方式,让《条例》的内容深入人心,相关职责和义务落实到位。特别是相关职能部门单位,要通过对《条例》的宣传学习,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规定,让《条例》更好地得到施行。

要以法为盾解难题。随着社会的发展,一系列隐性校园安全风险也随之增长,比如校园食品安全、校园欺凌等。为此,《条例》着眼于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面向涉及校园安全的不同场景,作出了一系列创新制度机制安排,对学校在安全教育及校园内安全保卫、技防建设、交通安全、食品安全、消防安全、宿舍管理以及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,填补了太原市地方性法规中涉及校园安全方面的空白。我们要以《条例》实施为契机,以法为盾,精准发力,着力解决好困扰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,为学校广大师生从“舌尖”到身心筑牢安全堤坝。

要“以案示警”强落实。常言道,话说千遍,不如责一次。只有问责成常态,严格落实才会成自然。《条例》对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、学校、学校教职员工、学生、学生及其监护人以及其他人员都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,从批评教育、责令改正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在《条例》实施后,我们要对违法《条例》者进行依法惩处,同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,采用以“以案示警”的方式,用身边的事、身边的人进行剖析、讲解,达到惩处一个,教育一片的效果。

以法为盾,守护校园平安。营造良好安全的校园环境,各级政府部门、学校、家庭责无旁贷。《条例》已经出台并即将实施,让我们以此为契机,抓宣传、解难题、强落实,以法为盾,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,以更安全放心的校园环境呵护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。(邢钰坤)

标签:

最近更新

更多》

要闻

更多》